忻州市第十三中学2022年招生面审须知
小学部
各位家长朋友: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府区教育科技局招生程序及步骤,请家长朋友们及时关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推送的短信,收到短信的家长按时间节点要求,携带下列相应类别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面审:
一、各类别面审时需提供材料
第一类:
(一)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近期一寸照1张
(二)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
4、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5、学生近期一寸照1张
(三)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4、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5、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
6、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7、学生近期一寸照1张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和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面审时须提供:学生父母是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证明;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近期一寸照1张。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面审时须提供:学生父母是政府招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聘书或证明,《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近期一寸照1张。
(3)孤儿。
面审时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近期一寸照1张。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面审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学生近期一寸照1张。
第二类: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房产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适龄学生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网签合同》(《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4、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原件及复印件
5、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
6、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的发票。
7、学生近期一寸照1张
第三类:在招生过程中,学校有空余学额的,面审下列条件的适龄学生
(一)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的,持有《居民户口薄》、《居住证》和本校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1、《居民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近期一寸照1张
(二)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或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租赁城区范围内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 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学生
1、《居民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 协议》,持有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 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4、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持有规划和自然 资源局出具的“无房证明”;或网签合同和开发商出具未交房的证明。
5、符合“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小学必须间隔五年以上以上”的规定。
6、学生近期一寸照1张。
特别提示:
1、住房类型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须在报名前实际居住,学校要进行审核并实地查看。
2、适龄儿童新生入学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3、面审所需资料,请具体参看面审须知,属于哪个类型,对应准备相关资料及复印件。
准备复印件时要注意:
1、《居民户口簿》和《居住证》复印首页及孩子、父母的信息页;
2、《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有编号的首页和填写产权人姓名及住址页。
3、《网签合同》(《购房合同》)复印有编号的首页和填写产权人姓名、住址页、盖章与签字页等。
二、防疫要求
新生报名期间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家长严格遵守:
1、只允许一位监护人进入校园面审;
2、须持入学服务系统短信通知及报名号;
3、自觉出示5日内核酸证明、健康码、行程码;
4、必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5、配合学校安保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及体温测量;
6、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进入校园。
三、面审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3:30—6:30
四、面审地点:忻州市第十三中学小学教学楼(低层)一楼
面审的具体时间,将通过入学服务系统发送至报名时留的手机号上,请各位家长注意查收短信,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到校面审,不要提前或延后。
初中部
各位家长朋友: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府区教育科技局招生程序及步骤,请家长朋友们及时关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推送的短信,收到短信的家长按时间节点要求,携带下列相应类别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面审:
一、各类别面审时需提供材料
第一类:
(一)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近期一寸照1张
(二)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面审时须提供:
3、《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
4、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5、《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近期一寸照1张
(三)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4、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5、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
6、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7、《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8、学生近期一寸照1张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和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面审时须提供:学生父母是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证明;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近期一寸照1张。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面审时须提供:学生父母是政府招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聘书或证明,《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近期一寸照1张。
(3)孤儿。
面审时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近期一寸照1张。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面审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学生近期一寸照1张。
第二类: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房产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适龄学生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网签合同》(《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4、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原件及复印件
5、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
6、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的发票。
7、《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8、学生近期一寸照1张
第三类:在招生过程中,学校有空余学额的,面审下列条件的适龄学生
(一)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的,持有《居民户口薄》、《居住证》和本校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1、《居民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近期一寸照1张
(二)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或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租赁城区范围内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 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学生
1、《居民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 协议》,持有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 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4、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持有规划和自然 资源局出具的“无房证明”;或网签合同和开发商出具未交房的证明
5、符合“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小学必须间隔五年以上以上”的规定;
6、《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学生近期一寸照1张
特别提示:
1、住房类型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须在报名前实际居住,学校要进行审核并实地查看。
2、适龄儿童新生入学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3、面审所需资料,请具体参看面审须知,属于哪个类型,对应准备相关资料及复印件。
准备复印件时要注意:
1、《居民户口簿》和《居住证》复印首页及孩子、父母的信息页;
2、《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有编号的首页和填写产权人姓名及住址页。
3、《网签合同》(《购房合同》)复印有编号的首页和填写产权人姓名、住址页、盖章与签字页等。
二、防疫要求
新生报名期间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家长严格遵守:
1、只允许一位监护人进入校园面审;
2、须持入学服务系统短信通知及报名号;
3、自觉出示5日内核酸证明、健康码、行程码;
4、必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5、配合学校安保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及体温测量;
6、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进入校园。
三、面审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3:30—6:30
四、面审地点:忻州市第十三中学中学教学楼(高层)一楼
面审的具体时间,将通过入学服务系统发送至报名时留的手机号上,请各位家长注意查收短信,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到校面审,不要提前或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