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动态 > 忻州市十三中教师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规范要求

忻州市十三中教师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规范要求

2017年12月12日 09:09:31 来源:师国平 访问量:370

忻州市十三中教师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规范要求

为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件精神和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要求,现拟小学教师用语用字规范要求如下: 

一、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 

所有备课笔记、教学案例等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二简字或错别字。 

二、教师上课板书及教学用语要求: 

板书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教学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三、教师课外辅导时板书及教学用语要求:

辅导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课后辅导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四、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求 

批改作业、书写评语时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五、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时工作用语和交流材料要求 

教师参加教研活动室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所用文字材料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六、教师家访及召开家长会用语要求 

教师在家校联系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以发挥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说明:“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具体是指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专任教师须达到二级乙等

编辑:师国平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忻州市第十三中学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忻州市七一北路(开莱社区西) 电话:0350-3121388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