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第十三中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近年来,中小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和上下学途中的伤亡事 故时有发生。为了确保孩子安全成长,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召 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 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从家庭到学校,从政府到社会,都 要为孩子们的安全健康、成长成才担起责任,共同托起明天 的希望”。 希望广大家长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自觉承担 起监护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增强孩 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重点做到“二十二个不准”:
不准孩子私自下水游泳;不准孩子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 准孩子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孩子到无安 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孩子到不熟悉的水域 游泳;不准孩子盲目下水施救;不准孩子到无安全保障措施 的冰面滑冰;不准孩子在公路、铁路、交叉路口违规骑车、 行走、追逐、逗留;不准孩子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不准 孩子乘坐无客运资质的车辆出行;不准孩子乘坐超速、超载、 酒驾、毒驾等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出行;不准孩子食用发霉、 变质、过期的食物;不准孩子食用“三无”食品;不准孩子 在暴雨、雷电、冰雹等恶劣的气候环境和易发泥石流、滑坡、 塌方等地质灾害的环境逗留、玩耍;不准孩子私自拆接』电器、 电线;不准孩子带火种到易燃易爆场地场所玩火;不准孩子 参与救火;不准孩子欺凌他人和打架斗殴;不准孩子沉溺于 网络、游戏;不准孩子涉酒涉赌涉黄涉毒;不准孩子轻信网 上信息和外出会见陌生网友;不准孩子参与迷信、牙卜教、传 销等非法活动。 家长朋友们,“安全无小事,生命价更高。”我们相信, 有了您的参与和配合,孩子一定会平安幸福、健康成长!
2016 年
6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