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教育局法律顾问王晓宁在忻州市第十三中学作“校园安全法律法规”专题讲座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教师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能力,12月16日下午,忻州市第十三中学召开学校安全工作大会,忻州市教育局法律顾问王晓宁作“校园安全法律法规”专题讲座。校长韩亮新主持、杜润生书记、胡俊彦副校长、王国沣副校长、李晓琴助理出席,全校教师参加。
王晓宁律师讲到:第一已经颁发即将施行的《民法典》的常识以及新增加的规定。第二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规定,讲了一般规定中什么是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优先承担,责任构成和方式,责任承担方式;讲了《侵权责任法》对学校的规定,学生侵权责任,学校侵权责任。第三校园安全行政法规规定。第四,我市校园安全案例处理难点以及应对。王律师结合真实案例、鲜活案例,讲述与学校、老师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进行分析,给我们启示和教育,指导我们在以后的教学中形成法律思维,教育、管理好学生,不能侵害学生的权益,确保学生平安,同时让法律成为方便他人,保护自己的强大武器,学法、守法、用好法。
在一个半小时的讲座中,老师们听得认真,收益很大。校长韩亮新作了总结,韩校长对王晓宁律师的精彩讲座表达了衷心地感谢。他强调,第一《民法典》与我们每一位教师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要学习它、遵守它、运用它,让它成为约束我们自己行为、保护我们自己权益的强大法律武器。第二、从教育工作者的角度讲,我们的服务对象都是未成年人,我们要尊重、保护他们,不侵害每一位学生的权益,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要用正确良好的教育方式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学习进步。第三,我们在岁末年尾举行学校安全教育大会,就是要进一步唤醒每一位班主任及每一位老师在上课、上自习和举办的各种活动中,首先要做好安全预案和安全措施,保护好学生的权益,尽到“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确保学生平安。今天王律师从法律专业的视觉,用生动、鲜活、真实的案例,朴实地讲解,娓娓道来,给我们以法律的知识和启迪,给予我们保护自己的措施、办法,教给我们每个教师要努力尊重学生、依法行教。韩校长要求全体领导,教师进一步增强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意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能力,做细、做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使学生平安,教师平安,学校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