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第十三中学
“全国交通安全日”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自2012年起,国务院将每年的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旨在提升全民交通文明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122”的主题是“文明交通 礼行天下”,我校特致信于您,孩子的安全承载着家庭的希望与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出行安全是我们共同的牵挂。为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平安出行、健康成长,我们恳请您与学校携手,共同筑起一道坚实的交通安全防线。
一、步行安全:培养良好习惯
遵守规则:教育孩子走路时集中注意力,不追逐打闹、不低头看手机。过马路时,务必使用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
安全通行:严格遵守“红灯停、绿灯行”,并牢记“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原则,绝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跑或横穿。夜间外出建议穿戴有反光材质的衣物或饰品。
警惕盲区:教育孩子认识并远离车辆的视觉盲区,特别是大货车、公交车的右侧和后侧。不在停车场、小区行车通道等区域玩耍逗留。
二、骑行安全:严守法律底线
年龄规定:依据国家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请家长务必履行监管责任,杜绝违规骑行。
规范骑行:骑行自行车或电动车时,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信号,不逆行、不抢道、不扶身并行、不互相追逐。出发前应检查车辆刹车、铃铛等是否完好。
三、乘车安全:系好生命“安全带”
文明乘车:乘坐私家车或出租车时,无论前排后排,必须全程系好安全带。乘车过程中,不将头、手等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窗外。
有序上下:上下车时,应观察后方来车情况,从车辆的右侧车门安全出入。下车后,不得急于从车头或车尾猛然横穿。
拒乘“黑车”:坚决抵制和拒乘无牌无证、超员超载、非法营运以及货运车、农用车等不具备载客资格的“危险车辆”。
四、家长榜样:言传身教树典范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您的言行是孩子最好的示范。
驾车时:请系好安全带,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接打电话等危险行为。
骑行时:骑乘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时,您和孩子都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
五、家校协同:共护平安上学路
文明接送:驾车接送孩子时,请自觉遵守学校周边的交通指引和临时停车规定,即停即走,避免在学校门前长时间停留造成拥堵,共同维护畅通有序的上下学环境。
应对天气:冬季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增多,路面湿滑。请家长密切关注天气与学校通知,提前规划出行。恶劣天气下,请谨慎驾驶,做到“起步缓、转弯缓、制动缓、心态缓”,并加强对孩子的看护与接送。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用言传身教将遵守交通规则的种子播撒在孩子心中。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守护他们平安、健康、快乐的童年!
忻州市第十三中学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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