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第十三中学
严禁学生携带违禁物品进校园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们好!禁止携带违禁物品入校,是学校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底线。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器械、烟花爆竹及其他危险品进入校园,现告知如下:
一、违禁物品清单
1.易燃易爆类:火柴、蜡烛、打火机、汽油、柴油、煤油、酒精、导火线、火药、雷管、弹药、烟花爆竹等。
2.常用有毒类:老鼠药、苍蝇药、农药、灭害灵、硫酸等。
3.毒品类:鸦片、摇头丸、冰毒、吗啡、K粉及新型毒品等。
4.管制类:各种刀(含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水果刀、工艺刀等非学习所需刀具)、棍、钢鞭、钢管、双节棍、三节棍、铁棒、钢条、弹弓、电击棍、警用器械等。
5.电加热、制冷、炊具、大功率电器类:电暖器、暖手器、烫发器、热得快、电热杯、电夹板等。
6.不良读物类:宣扬暴力、凶杀、鬼怪、色情、封建迷信、邪教言论的报刊、杂志和书籍等。
7.娱乐类:扑克牌、麻将、长牌、骰子等。
8.烟酒类:香烟、白酒、啤酒及含酒精类饮料等。
二、违禁物品管理规定
1.学校作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者,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学生进入校园和在学生宿舍进行违禁物品检查。
2.严禁学生将违禁物品带进校园,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没收,并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予以惩戒,造成极坏影响的,将根据相关制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等处分。
3.将违禁物品带入校园造成严重伤害事故按相关制度处理外,已经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三、学生及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1.要请充分认清携带违禁物品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本着对本人、学校、家庭、社会负责的精神,不携带违禁物品进入校园。
2.如发现有学生私自携带违禁物品进校园,请积极向班主任反映相关情况。
3.家长落实监护责任,对孩子进行违禁物品教育。
4.对遭遇同学间矛盾纠纷的,或在上下学路上、校园周边遭遇欺凌和暴力的,及时向学校和老师报告,并报警。
安全无小事,事事皆小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大家创建一个安全、祥和、平安的校园,保障学生们安全健康地成长!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忻州市第十三中学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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