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第十三中学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和清明时节,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落实好《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清明节期间全面禁止野外祭祀用火、增强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决定》,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在这缅怀先烈、寄托哀思的时节,为进一步规范野外祭祀用火行为,有效保护林草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做好野外祭祀用火管理工作,学校特向家长提出如下建议与要求:
一、注意防火。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带火种及易燃品进入墓区、墓地;不在在坟区、墓地焚烧纸钱、冥币、香烛等祭祀用品。家长教育孩子不玩火,不接触火源,不在山地、林区、景区、草地、易着火点等禁火区域违规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自觉服从祭扫要求。
二、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外出(不离开居住地),不举行、不参与聚餐、聚会等聚集活动,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回家勤洗手。做好防护疫情措施,以实际行动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三、文明祭扫。倡导以献一束鲜花、植一棵绿树、读一篇祭文、清扫一次墓碑或通过网上云祭扫等方式寄托哀思,不污染环境、不破坏林木、不影响他人,做到绿色祭扫,告别陈规陋习,用文明的方式表达怀念之情。
四、履行好对孩子的监管责任,掌握好孩子的动向,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自觉当好孩子防火教导员,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子女森林防火教育,讲解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教育孩子不在任何场所玩火,不携带火种、火具、易燃易爆品进山(林地),入山不燃篝火、烧田埂、野炊等野外用火,坚决杜绝因玩火而引发森林火灾。
疫情终将过去,生活还要继续!经历疫情,我们更应该珍惜生命;经历疫情,我们更应该善待亲人;经历疫情,我们更应该把握当下!让我们继续携手、共克时艰,树立防火意识,倡导文明祭扫,杜绝火灾发生。为创建平安校园、安康社会做出贡献。
致
礼
忻州市第十三中学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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